关于增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事情的通知
宣布日期:2018-09-21 00:00:00 浏览次数:4289
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党支部及在建项目部:
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情况,现就增强集团公司“两节”期间作风建设事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国庆”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划定精神、狠刹“四风”的重要时间节点,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宽大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增强作风建设的战略安排和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结合开展 “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三查三问”,进一步增强廉洁制度的学习、宣传息争读,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划定精神,阻挡“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挺在前面,使“两学-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守纪律、讲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倡勤俭、节约、廉洁、文明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所属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治理和监督,盯紧盯住“中秋”、“国庆”期间的“四风”问题,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节日病”。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带动遵守作风建设的各项划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种种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加入高消费娱乐健身运动,严禁赌博,严禁在建项目部,施工期间饮酒。
三、增强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究。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将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群众举报和发明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办,发明一起、查处一起。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仍迎风违反中央八项划定精神的,坚持“一案双查”,进行重点整治、严肃问责,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
“两节”期间,监督举报电话: 0551-65356255
2018年9月20日